2011年9月24日,蘋果日報標題:再審須等半年 小黃折扣案又破局
關於車隊打折這件事,算起來應該是一個難解的三角習題,牽涉到衛星派遣車隊、計程車司機、乘客。究竟有沒有什麼均衡點,是三方可能互惠互利呢?
在這當中,
乘客可以分為:固定搭乘計程車者、偶而搭乘計程車者。固定搭乘計程車者,不管基於何種原因,基本上對價格不會太在意,除非車價上漲太多。例如:出國旅遊叫車者、包車旅遊者、行動不便者、趕時間者,諸如此類。這些乘客,對於打折的心態應該是,有也好,沒有也沒差。也就是管你有沒有打折,會搭的就是會搭。
但是還有一類乘客,對於價格比較敏感,所以有打折會提高他們的搭乘意願,沒打折會減少搭乘的次數。 通常這類乘客搭乘計程車的車費與次數可能不會太高,因為台北的交通太便利,除非有特別需要,不然通常會選擇更便宜的捷運或公車。
不論是哪一種乘客,對他們而言,價格自然越低越好,折扣越多越好。
計程車司機的期望,自然很單純:總收入越高越好。所謂的總收入,也就是『平均每趟車資』 乘上 『載客次數』。
這個數學式有兩個自變數,根據經濟學的概念,以及考量消費者的正常心態,車資越貴,載客次數應該會越少;反之,車資越便宜,載客次數會越多。實際上,當車資打折之後,雖然應該會接到更多生意,可是收入未必會增加。因為打折並非全部的司機的定價,也就是有的司機會從中接到更多生意(但要注意總收入未必增加),但未打折的司機,生意會更少(可是總收入也未必會較少)。不過,以台北而言,因為捷運便利的關係,計程車生意的價量關係,有可能是富有彈性,也就是打折的司機會有較高的總收入,沒打折的司機,總收入會降低。
可是別忘了,所謂的乘客也有對價格敏感,與對價格不敏感兩種。實際上,哪一類乘客比較多,並不確定,也就是有可能期待因為打折讓收入增加的司機,收入增加的幅度未必跟想像中一樣多。若再考量加入衛星車隊所要負擔的成本:月租費+仲介費,看似打折對司機有利,實際上還真的未必如此。
對於派遣車隊而言,基本的收入很單純:月租費+派遣費。
月租費要收得多,無非是每輛的月租費調高,或是加入車隊的車子多。派遣費要多,則必須靠叫車的乘客變多。這時候我們就可以發現一件事:當車隊的車子越多,乘客電話叫車也就越容易成功,當越多人叫這個車隊的車,願意加入該車隊的司機也就更多。這也會使車隊收到的派遣費更多 。
因此,我們可以發現一件事,車隊如果能讓較多的司機加入,不論是月租費或派遣費的收入,都將會增加。可是如何讓較多的司機加入車隊?也就是讓司機因為加入這個車隊,真正感受到總收入增加。這就回到了前面提到的,車隊打折是否真的能讓司機的總收入增加?而且增加的幅度必須超過自己加入車隊要負擔的月租費。
對於消費者而言,不用多說,車費越低越好,雖然自己未必會因此多搭計程車,但至少搭的時候可以少付點錢就好。
站在司機的立場,能不負擔折扣,還能得到更多的載客,這樣的機會當然不錯,但前提是其他要負擔的費用(月租費、服務費、派遣費)等不能提高。
站在車隊的立場,首先要考慮的應該是怎麼讓更多的人願意叫車,同時也要讓司機願意加入車隊。如果車價折扣給的很漂亮,但司機不夠多,讓乘客常常叫不到車,長久下來,乘客叫車的意願也會減少。
在這篇新聞當中,看到一段很關鍵:『北市交通局副局長鄭佳良會後宣稱,因公工會一致反對,擔心車資折扣以服務費、月租費名目轉嫁司機,剝削勞工權益,折扣案才未過關。』換句話說,雖然車隊承諾折扣100%由車隊自行吸收,但是對於其他的費用則未做出不轉嫁(調漲)的承諾,這樣造成公工會的質疑,也很正常。別忘了,除了提供給叫車的乘客折扣優惠之外,提高司機對車隊的信任並加入車隊,才有創造三贏的機會。
當然,也會有人提出,何不讓市場自由競爭,別管車隊折扣怎麼處理,反正愛加入車隊的就加入車隊,不愛加入車隊的也沒人逼他們。看似有理,交給市場機制決定。可是,從開放自由競爭到達到均衡,這是一個動態的過程。在這個過程當中,很容易就出現惡性的削價競爭。削價競爭往往最後的結果就是以本傷人,最終哪些司機的財產最少,將越有可能提早被趕出這行業。就好像如果把最低工資取消,企業愛花多少錢就花多少錢請人,我相信一定很多勞方會跳腳。
別忘了一件事,計程車司機,看起來像是把店面帶著跑的老闆,可是他也像是到處找老闆僱用他開車的員工。也就是身兼勞方與資方的雙重角色。不論是資方還是勞方,面對自由開放的完全競爭市場,絕對很痛苦,因為經濟學告訴我們,完全競爭市場只能賺取正常利潤,也就是收支剛好打平而已,這樣真的好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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